第620章 鲁南诡井:1995年“11·1”特大杀人焚尸碎尸案全纪实(第2页)
此时的鲁南农村,土路泥泞。警车在黑夜里疾驰,车灯刺破了浓重的雾气。
现场位于327国道南侧两华里处,徐埠前村东2.5华里。
这是一片开阔的农田,二号机井孤零零地矗立在旷野中,西边紧挨着一条南北走向的白泉南公路,距离公路仅三米远。
这是一个典型的野外抛尸现场。
技术人员打着手电筒,在井口周围展开了细致的勘察。
法医小心翼翼地将那个编织袋完全打开,里面的景象令人作呕:碎尸共四块,分别是人体的右手、右脚以及左右大腿。
尸块呈现出一种诡异的干枯状,边缘甚至有被火烧过的痕迹。
“这绝对是一起sharen碎尸案。”法医在现场做出了初步判断。
为了尽快拼凑出死者的身份,侦查员们没有丝毫犹豫,决定对机井进行彻底打捞。
这是一项极其艰苦的工作,井深水冷,侦查员们轮流下井或使用工具进行搜索。
上午10点半,随着打捞工具的晃动,第二袋碎尸浮出了水面。这袋碎尸的包装更加复杂,足足有七层之多:
最外层是印有“普通硅酸盐、临沂东芝实业开发公司”字样的袋子;
第二层印着“山东临沭化肥厂”;
第三层竟然还有“香港”字样;
第四层是一个黑色的塑料编织袋;
再往里,是印有“江苏盐业公司”字样的袋子;
最里面三层则是透明的塑料袋。
这层层包裹的包装物,像俄罗斯套娃一样,似乎在刻意掩盖着什么。
而在这个包裹严密的袋子里,除了人体躯干外,还被凶手塞进了一块重达三、四十斤的灰青石。
显然,凶手的意图很明确——让尸体永不见天日。
第三章:消失的头颅与“无头”案
随着打捞工作的深入,案情的轮廓逐渐清晰,但也更加扑朔迷离。
经法医初步尸检,死者为男性,内脏已高度腐败。两次打捞共获得五块尸块,但令人遗憾的是,头颅和其他肢体不翼而飞。
没有头颅,就无法进行人像比对,无法查清尸源,这就成了一桩棘手的“无头案”。
市公安局法医刘玉民带着技术团队赶到了现场支援。
通过对毛发的检验、血型的化验以及趾骨联合面愈合特征的分析,法医们给出了一份关键的鉴定报告: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1.五块碎尸同属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