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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,最强毒士,女帝直呼活阎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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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85章 紧急避险,高阳的套路!(第2页)

丙之死,甲等又是否担责?

一个考生盯着题,眼前一黑,整个人都麻了。

“高相这是疯了吗?”

“明法科考我怎么吃祥瑞?”

另一人也感到一阵头皮发麻,身心俱颤。

“这题该怎么答?杀瑞兽不是死罪吗?”

“可人都快饿死了。”

“但那也不能吃祥瑞吧?”

“祥瑞能比人命贵?”

但这玩意能写吗?

这是活阎王从哪找来的阴间题?

此刻。

纵然强如韩慎这种见过太多离奇之案的地方小吏,也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皮发麻。

这题看似荒唐。

实则极毒。

大乾律有禁杀瑞兽之条。

但律法亦有人命为本、紧急避险之义!

人命垂危时,为求生而损害法益,是否可免?

若可免,那限度在哪里?

断粮七日,雪夜将死,杀白麟食肉,能否免罪?

吃肉活命可免,那藏角售卖呢?

为活命而杀,和为牟利而藏,性质是否不同?

丙不食而死,其死是甲等造成的吗?

甲等是否有劝食、救助之责?

韩慎神色复杂。

高阳这是直接把“人命为本”四个大字,摆到了瑞兽祥瑞面前。

你答吧。

你是保祥瑞,还是保人?